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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负责登记立案、涉诉信访、导诉接待、材料接转、法律文书送达、办理司法鉴定事宜、法律咨询、诉前保全、鉴定评估;负责法律援助和律师服务;负责有关诉调对接工作;负责联系法官、法官接待;负责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工作。 (二)刑事审判庭 审理一审刑事公诉案件、刑事自诉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三)民事审判一庭 审理一审民事案件;指导人民法庭的民事审判工作;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四)民事审判二庭(知识产权审判庭) 审理一审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知识产权案件;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五)民事审判三庭 审理简易的一审民事、商事案件;负责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等工作;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审理一审行政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办理国家赔偿事宜;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七)执行局 负责法院执行事务的统一管理;执行统一查控事务;执行案件简案速执;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理;执行事项委托管理;信访督办;关联案件信息查看审批、监管;执行实施突发事件紧急处置;远程执行指挥、会商;收集、上报执行工作信息;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及其他执行事项的信息化应用工作;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执行工作事项。 (八)执行实施科 负责本院审理的民商事、行政及刑事附带民事生效判决、裁定、决定、调解书的执行实施;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实施;对行政机关等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实施;中院执行局指定执行、交叉执行案件和其他法院委托案件的执行实施;办理其他有关审判执行工作事项。 (九)执行综合科 负责执行综合事务;执行中作出的有关裁定、决定、执行分配方案的审查和其他涉及裁决内容案件的处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管理;执行网拍事务;配合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办理其他有关审判执行工作事项。 (十)政治部(机关党委) 负责本院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法官遴选、任免、法官等级、警衔以及其他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司法雇员招录、管理等工作;负责院离退休人员的相关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协助院党组做好党建、工、青、妇工作;负责牵头组织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组织争先创优、表彰奖励、教育培训等工作;协调、组织本院文化建设活动。 (十一)综合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负责院务会和院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起草综合性会议材料、工作报告等;负责信息宣传、文件管理、档案管理、档案查询、新闻发布、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财务、经费管理、后勤保障、对外接待、资产管理、物资采购、单位卫生、值班、物业管理等工作;负责全院车辆管理;负责诉讼费、执行费、涉案款物的收缴、使用和管理等。 (十二)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负责案件质量评查、申诉审查工作;审理再审案件、执行异议案件、撤销之诉等案件;负责案件质效管理、审判流程监管、司法统计分析;负责裁判文书上网管理、案件信息录入、庭审改革等审判管理工作;总结审判经验,负责调查研究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照中央有关规定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