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为群众办实事 | 桐乡法院邹丹获评浙江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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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上午,浙江省举行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会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国会见了全国、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受表彰代表,向其表示热烈祝贺,并对全省法院干警提出殷切期望。浙江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何震参加会见。李占国指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是一份沉甸甸的荣誉,荣誉背后是更大的责任。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和集体珍惜党和国家赋予的荣誉,始终将个人成长奋斗与党和人民事业紧密结合起来,以此次受表彰为出发点,坚持不懈做对党忠诚的楷模、敬业奉献的标杆、司法为民的榜样、勇于担当的先锋、廉洁自律的典范,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以埋头实干的精神做到精益求精,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人民司法事业再立新功。 李占国强调,全省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的重要论述,大力开展向全国、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学习宣传活动,以先进为标杆,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要以先进为榜样,主动对标对表、忠诚履职尽责,坚定理想信念、厚植为民情怀,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努力当好人民公仆,不断提高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水平,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奋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各级法院党组要进一步加大先进典型培树力度,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关爱先进典型,营造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干事创业氛围,激励更多干警勇于担当、奋发有为,为我省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奋力推进“两个先行”作出更大的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其中 桐乡法院濮院法庭庭长邹丹 获评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一起来看她的风采↓ 邹 丹 桐乡市人民法院濮院人民法庭庭长 26年来,从普通书记员到基层法庭庭长,邹丹始终扎根基层一线,情注天平,管群众身边事,解百姓心中结,像一位护法使者,带给群众正义与希望。她不忘初心,坚守法治信仰,牢记公正司法和司法为民的宗旨;她调解经验丰富,以真情调出一片和谐,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可能,就会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在推进法治社会的进程中,邹丹不仅仅将“法官”作为一种职业,而是将“法官”当作一份沉甸甸的社会责任,用她的默默耕耘谱写出一首人民法官的信仰之歌。个人曾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省优秀法官”“浙江省巾帼建功标兵”“浙江省商事审判先进个人”等荣誉。 邹丹是一位具有百姓情怀的好法官,她坚守初心、勇于担当、敢于实践,既能守护公平正义,也能与时俱进锐意创新。无论是在法庭内,还是在法庭外,我们都能看到她竭尽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一幕幕感人情景。 那是一个身患重病的老婆婆起诉儿子的赡养纠纷。走进法庭的那天,老婆婆的脸上很不开心,言语中也对生活感到绝望,说着说着还泪如雨下。邹丹耐心细致地接待了老婆婆,并通过上门看望老婆婆、走访街邻了解到了详情。原来,老婆婆的儿子是一名长途车司机,经常需要出差,不能时常陪伴母亲……看来这对母子是有心结需要打开啊!邹丹约了两人面对面调解,从法律责任、家庭美德等角度进行疏导。一边告诉老婆婆的儿子老人需要的不是钱而是陪伴;一边劝老婆婆尽量理解儿子工作,给他一点空间。一次,两次,三次,无数次,邹丹的不厌其烦,终于融化了母子心里的冰山。“家事纠纷的处理,不是简单的法律上的对与错,更涉及到亲情关系的修复。”邹丹说。 有善治温度、有百姓情怀,这才是“法治精神”最生动的注解。一次,邹丹去村里走访,恰逢一位河南籍租户前来咨询。他称家属在下楼经过过道时,因光线昏暗不慎坠入房东家因维修管道打开的窨井内,送往医院救治后经司法鉴定构成八级伤残。事发后,房东仅支付了8000元医疗费,关于责任及赔偿事宜一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伤者想通过诉讼解决,但是由于生活困难,本身也需长期卧床养病,这件事情就一直拖着。邹丹了解情况后,立马联系了该村法律服务团的成员,请他们准备相关材料,又邀请司法所调解员开展调解。 最终,双方达成人民调解协议,由房东一次性支付伤者各项费用378000元。在制作司法确认裁定书前,邹丹还打电话问了伤者赔偿款的履行情况,伤者感激地说:“赔偿款已经全部到账,我也已经回河南老家养伤去了,感谢邹庭长帮助我们解决了这件一直悬在我们心头的大事!” 就这样,这件原本可能需要数月才能解决的纠纷,在短短几天内划上了圆满的句号。这是邹丹再一次又快又好地帮老百姓解决了心中的难事。 2019年,邹丹刚刚就职濮院法庭庭长,面对当地超15万的新居民和商贸活跃、纠纷多的情况,她立刻在延伸司法服务、开展多元解纷上动起了脑筋。为了最大限度服务好新居民,邹丹创新推动成立了“乡音调解室”,以“新”治“新”、以“商”调“商”,引导新居民参与社会管理,快速化解新居民各类矛盾纠纷。 在一起劳务加工合同纠纷中,李某要求田某支付20多万元的加工费。邹丹了解到田某是一位新居民,来自安徽,于是联系了乡音调解室的一名安徽籍调解员协助调解。老乡劝老乡,田某同意付钱,李某也愿意让点步。就这样,一起原本争吵不休的纠纷,因为老乡的介入而变得事半功倍。 “一些新居民对本地籍的调解员或多或少会产生一些不信任,认为本地调解员会偏袒,这种想法给调解工作带来了难度。现在,有了不同籍贯的新居民调解员,又有邹法官和其他法官帮忙指导调解,调解成功率越来越高。”安徽籍调解员小邵表示。 在当事人眼里,邹丹还是一个善于创新、敢于实践的新时代法官。2018年,邹丹承办了一起特殊的案件。原告是嘉兴人,被告是伊朗人,当时原告因为工作和家庭的原因,急于想要离婚,而被告在英国求学,如果被告要回国内办理离婚,签证手续非常麻烦。为了帮当事人解决这个棘手问题,邹丹在嘉兴首次运用ODR平台在线调解了该起纠纷。 于是,这起法官和原告在法庭、被告在伊朗、翻译人员在杭州的远程在线调解顺利开始,各方当事人通过视频实现“面对面”交流。 邹丹对审判事业高度负责,脚踏实地,不图虚名,不务虚功,始终秉承多办案、办好案的原则,坚持带头办案,注重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工作至今,邹丹办理的案件有4430件,没有一件发回重审或改判,没有一件矛盾激化,背后是她扛起的责任与担当。 有一次,庭室干警办理了一个健康权纠纷案件,当时被告下落不明缺席判决,后来案件生效并进入执行阶段,被告却突然出现,还声称法官剥夺了自己参与庭审的权利,质疑办案不公。其实,这本不是邹丹自己的案件,但她没有因此回避,现场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说明法律关系、事实和法律程序,找出依据、解答疑问、说明利害关系,最终,被告接受了现实,还及时履行了还款义务。 在基层法庭工作20多年,邹丹还有许许多多“化腐朽为神奇”的故事。因为她的心里很清楚,对法官而言,一起案件只是工作量的百分之一,但对当事人而言,这是他的百分之百,必须将案件办到极致,用全身心的投入换来当事人的满意和信服。 在大家眼里,邹丹不仅能主持公平正义,还是一个勇于担当的人,她的一丝不苟、雷厉风行也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2016年,时任乌镇法庭庭长的邹丹,参与了一件了不起的事。当时法庭条件落后,与互联网大会永久举办地乌镇的美誉不相匹配。为了能把法庭的最好的一面展示在世界的窗口——乌镇,邹丹主动向上级提出改建法庭的构想,并获得了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支持。 当时,邹丹一边参与现场改建,一边带头开庭,在装修期间办公条件艰苦的情况下,全庭和个人均做到按期结案,无一拖延。最终,乌镇法庭被打造成为兼具江南古镇韵味,“互联网+审判”特色浓郁的秀美法庭、智慧法庭。2016年11月18日,在世界互联网大会举办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亲临乌镇法庭视察,并作出了“全国一流人民法庭”的高度评价。因为印象深刻,4年后的同一天,周强院长在第四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再次称赞乌镇法庭为“最现代化法庭”。 早出晚归、恪尽职守,白天审理案件、接待当事人,晚上撰写判决书、学习新法提高能力……日复一日,邹丹至今深耕在基层,她的嘴里没有豪言壮语,但她的眼里始终绽放着光芒。那是二十多年如一日,矢志不渝、深耕基层的执着坚守;那是一心一意为人民,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的百姓情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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