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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法院成立于1950年5月24日,前身是桐乡县人民法院。1993年4月,桐乡撤县设市后,正式更名为桐乡市人民法院。 全院现有12个内设机构,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知识产权审判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执行实施科、执行综合科、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下设崇福、洲泉、乌镇、濮院、高桥、石门6个人民法庭,另有司法警察大队1个,事业单位1个(审判保障服务中心)。现有工作人员212人,其中中央政法编制133人(编制数135人),机关工勤2人,纪检派驻1人,事业编制27人(编制数32人),司法雇员33人,合同工16人。核定员额67名,现有员额法官62名,法官助理21名,司法雇员33名。具有硕士学历26人,法官本科以上学历达95.8% 近年来,全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获得桐乡市委、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法院先后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三等功,被嘉兴市委命名为“嘉兴市文明单位”,连续多年被桐乡市委评为优秀部门,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一批先进典型。 |